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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林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第四章

时间:2021-04-18 02:14|来源:金农网|作者:国家林业局   |编辑:富农业花卉网|点击:


  第四章 林业重点工程项目
  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是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、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基础,是实现绿色发展、推进林业现代化的战略途径,是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和阻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发力点。“十三五”时期,实施一批、谋划一批、储备一批林业重点工程项目。
  第一节 国家重大工程
  在国家层面,谋划和实施对筑牢屏障和富国惠民作用显着、对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全局带动性强的9项林业重大工程。
  一、国土绿化行动工程
  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,集中连片建设森林,形成大尺度绿色生态保护空间和连接各生态空间的绿色廊道,构建国土绿化网络。在北方防沙带,加快建设科尔沁、毛乌素等百万亩防风固沙林。在东北生态保育区,推进松辽、松嫩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。在京津冀生态协同圈,以京津保核心区过渡带为重点建设成片森林,在燕山、太行山水源涵养区、海河流域、坝上高原建设水源涵养林和防风固沙林。在丝绸之路生态防护带,加快建设西安至乌鲁木齐绿色通道、泾渭河流域水土保持林、六盘山和祁连山水源涵养林、天山北坡防风固沙林、南疆河谷荒漠绿洲锁边林、桐柏山和大别山保水固土林等区域性防护林体系。在黄土高原-川滇生态修复带,加快开展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、横断山脉水源涵养林建设和六盘山生态修复。沿海地区,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为重点,加快红树林等海岸基干林带建设。沿长江(经济带)生态涵养带,以水源涵养林、水土保持林、护岸林为重点,加快中幼林抚育和混交林培育。在南方经营修复区,以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水土流失及石漠化治理为重点,加强南北盘江、左右江、东江、红水河等流域防护林和珠江-西江经济带生态建设。在南方血吸虫病流行区继续实施林业血防工程。开展破损山体修复和农田防护林建设。到2020年,完成营造林2108万公顷。
  工程建设重点。三北防护林建设:在三北地区乔灌草、封飞造改相结合,突出重点、规模治理、整体推进,营造林729万公顷,退化林修复66.7万公顷。长江防护林建设:在长江流域营造林426万公顷,加大森林经营力度,推进退化林修复,提高森林质量,构建“两湖一库”防护林体系。珠江防护林建设:在珠江流域营造林221万公顷,推进退化林修复,提高森林整体生态功能,遏制水土流失。沿海防护林建设:在沿海地区营造林130万公顷,推进海岸基干林带和消浪林建设,修复退化林,完善沿海防护林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。农田防护林建设:在粮食主产区营造农田林网和村镇绿化350万公顷,提高平原农区防护林体系综合功能。太行山绿化:在太行山脉营造林116万公顷,增加森林资源,优化林分结构。林业血防建设:在血吸虫病易发区营造及修复抑螺防病林36万公顷,降低钉螺密度和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。盐碱地造林:在全国不同区域选育盐碱地适生树种和研究造林技术,开展营造林试点示范。干热河谷造林:在西南干热河谷地区选育适生树种和研究造林技术,开展营造林试点示范。山体生态修复:对全国受自然灾害、大型建设项目破坏的山体、矿山废弃地等,采取固坡填土、恢复植被等治山措施,修复破损山体,固坡复土50万公顷、造林100万公顷。
  二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
  加快推进森林经营,强化森林抚育、退化林修复等措施,精准提升大江大河源头、重点国有林区、国有林场和集体林区森林质量,促进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。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,落实公益林管护责任。加大林木良种壮苗培育。加快推进森林城市、森林城市群和美丽乡村建设,把森林、绿地、湿地、花卉作为重要生态基础设施,建设城市绿道网络、森林公园、郊野公园、湿地公园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。在京津冀生态协同圈、东北生态保育区、青藏生态屏障区、南方经营修复区、北方防沙带、丝绸之路生态防护带、长江(经济带)生态涵养带、黄土高原-川滇生态修复带、沿海防护减灾带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。
  工程建设重点。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:推进“两屏三带”森林保护与修复,加强森林抚育、补植补造、退化林修复,集中连片建设高质量生态防护林带、林网,搭建国家生态安全的骨架。大江大河源头生态保护修复:推进大江大河源头森林保育,提高区域森林覆盖率;调整林分结构,优化树种组成,大力培育混交林和复层异龄林,提升涵养水源、保持水土功能。森林经营:推进建立全国、省、县森林经营规划体系和各类经营主体森林经营方案体系,完善森林经营技术规程和建设标准,实施国有林场森林保护和培育工程。完成森林抚育4000万公顷,退化林修复900万公顷。公益林管护:强化国有、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管护责任,落实管护主体,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,逐步提高补偿标准,保障和维护公益林所有者、管护者权益。林木良种培育:推进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和良种选育推广、种苗生产供应、种苗行政执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。建设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485处,国家林木育种中心90处,重点林木良种基地200处、采种基地100 处,保障性苗圃300处。森林城市建设:建设大尺度森林、大面积湿地、大型绿地和花卉场所,完善城市绿道、生态文化传播等生态服务设施网络。建成200个国家森林城市,在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、长株潭、中原、关中-天水等区域建成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。美丽乡村建设:建设乡村围村林、庭院林、风水林、公路林、水系林,保护古树名木,完善乡村绿道、生态文化传承等生态服务设施。古树名木保护:严格保护古树名木树冠覆盖区域、根系分布区域,科学设置标牌和保护围栏,对衰弱、濒危古树名木采取促进生长、增强树势措施,抢救古树名木60万株、复壮300万株。
  三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
  全面停止国有天然林商业性采伐,协议停止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。将天然林和可以培育成为天然林的未成林封育地、疏林地、灌木林地等全部划入天然林保护范围,对难以自然更新的林地通过人工造林恢复森林植被。在东北生态保育区、青藏生态屏障区、南方经营修复区、长江(经济带)生态涵养带、京津冀生态协同圈、黄土高原-川滇生态修复带等天然林集中分布区域,重点开展天然林管护、修复和后备资源培育,适宜地区继续开展公益林建设。
  工程建设重点。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:停止国有林区、国有林场等国有天然林商业性采伐,协议停止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。强化天然林管护:加强1.3亿公顷天然乔木林和6813万公顷天然灌木林地、未成林封育地、疏林地管护,建立分级管护体系,创新管护机制,强化管护手段。推进天然林修复:以自然恢复为主,对退化、过密过疏的天然林采取退化林修复、抚育、补植补造等措施,促进天然林顶级群落演替,提升生态功能。营造公益林300万公顷,抚育中幼林877万公顷,后备资源培育163万公顷。
  四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
  稳定和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和规模,在黄土高原-川滇生态修复带、京津冀生态协同圈、北方防沙带、长江(经济带)生态涵养带等区域的15片重点水源涵养、水土流失、岩溶石漠化和风沙地区,将具备条件的25度以上坡耕地、严重沙化耕地、重要水源地15-25度坡耕地和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,增加林草植被,治理水土流失。到2020年,实施退耕还林534万公顷,项目区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严重的局面明显扭转。
  工程建设重点。陡坡耕地退耕还林:对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。沙化耕地退耕还林:对严重沙化耕地实施退耕还林。重要水源地15-25度坡耕地退耕还林:对三峡库区、丹江口库区等重要水源地15-25度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。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:按照国家有关土地污染防治要求,在充分调查认定的基础上,开展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。
  五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
  对全国重点区域的自然湿地和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人工湿地,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、科普宣教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,实行优先保护和修复,恢复原有湿地,扩大湿地面积。对东北生态保育区、长江(经济带)生态涵养带、京津冀生态协同圈、黄土高原-川滇生态修复带和沿海防护减灾带的国际重要湿地、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,及其周边范围内非基本农田耕地实施退耕(牧)还湿、退养还滩。到2020年,修复退化湿地14万公顷。
  工程建设重点。湿地保护修复:在以国际重要湿地、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为主的重点湿地分布区内,开展湿地补水、水生植被恢复、水位调控、富营养化治理、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建设。退耕(牧)还湿:对重要湿地及其周边范围内可退耕地实施退耕还湿、退养还滩,采取地形改造、栖息地营造、引水蓄水、清淤疏浚等措施,增加湿地面积,退耕(牧)还湿规模10万公顷。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建设:构建全国统一的湿地资源监测、评估和监管平台,加强国家湿地监测中心基础设施建设,建设一批湿地科普宣教中心、湿地博物馆、宣教基地和湿地野外研究基地。
  六、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
  开展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区划,优化完善自然保护体系,推进自然保护区、保护小区管护、宣教等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,在保护薄弱和空缺地带划建自然保护区、保护小区,建设关键地带生态廊道。以大熊猫、东北虎豹、亚洲象、藏羚羊等珍稀物种为代表,建立一批国家公园、国际观鸟基地、世界珍稀野生动植物种源基地,开展自然保护和生态体验基础设施建设。实施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,改善和扩大栖息地,开展野外种群复壮。建设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、执法查没野生动植物制品储存展示中心。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本底调查,构建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监测、监管与评价预警系统。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。到2020年,全国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2240处。
  工程建设重点。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:对大熊猫、朱鹮、虎、豹、亚洲象等70余种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兰科等120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实施抢救性保护,开展就地、迁地、种源保护和野化放归回归,建设世界珍稀野生动植物种源基地。野生动物救护繁育:新建、扩建和完善10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和10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繁育基地。国家野生动植物基因设施库建设:建设国家野生动植物基因设施保存库,逐步收集保存全国野生动植物的种子、器官、组织、细胞、胚胎、精子、卵子、DNA等遗传基因材料。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: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,提升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,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,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本底和社区普查,构建动态监测监管平台。重点物种国家公园建设:在大熊猫、东北虎豹、亚洲象、藏羚羊等重点物种栖息地,依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,整合建立重点物种国家公园,建设可食植物及猎物基地、生态廊道、宣教和生态体验等基础设施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:新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站223处、国家野生动物疫病研究中心2处、样品库3处、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2处、区域性流行病学调查中心6处、候鸟迁徙调查研究中心1处。
  七、防沙治沙工程
  以北方防沙带和丝绸之路生态防护带西段为重点,开展固沙治沙,加强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,开展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,坚持分区化、规模化、基地化治理,努力建成10个百万亩、100个十万亩、1000个万亩防沙治沙基地。京津冀生态协同圈,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和退耕退牧还林还草,提高现有植被质量。南方经营修复区、长江(经济带)生态涵养带,重点加大对大江大河上游或源头、生态区位特殊地区石漠化治理力度,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,减轻风沙危害,减少水土流失,增加土地生态承载力。
  工程建设重点。京津风沙源治理:在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和陕西6个省(区、市)的138个县区,继续加强植被保护和建设,人工造林146万公顷,飞播造林34万公顷,封山育林115万公顷,工程固沙18万公顷。石漠化治理:对位于南方岩溶石漠化地区的贵州、云南、广西、湖南、湖北、四川、重庆、广东8省(区、市),恢复林草植被,治理石漠化,林草植被建设与保护面积195万公顷。丝绸之路防沙治沙:在新疆、内蒙古、甘肃等10个省(区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开展工程固沙治沙200万公顷。沙化土地封禁保护:在主要沙尘源和沙尘暴主要路径区,依法划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,开展封禁保护200万公顷。国家沙漠公园建设:依托沙漠和沙化土地、石漠化地区的自然景观特点,建设国家沙漠(石漠)公园150处。
  八、林业产业建设工程
  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和东北、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,建设国家储备林和木材战略储备基地。加强林业资源基地建设,加快产业转型升级,促进产业高端化、品牌化、特色化、定制化,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绿色产品的需求。建设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花卉苗木示范基地,发展一批增收带动能力强的木本粮油、特色经济林、林下经济、林业生物产业、沙产业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示范基地,加快发展和提升森林旅游休闲康养、湿地度假、沙漠探秘、野生动物观赏产业,加快林产工业、林业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、自主创新,打造一批竞争力强、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和示范园区,建立林业产业和全国重点林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。
  工程建设重点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:在东南沿海地区、长江中下游地区、黄淮海地区、西南适宜地区、京津冀地区、东北地区6大区域,集约培育速丰林、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1400万公顷。木本粮油产业:建设油茶、核桃、油用牡丹、油橄榄、文冠果、长柄扁桃、枣、板栗等一批木本油料林和木本粮食林基地,推进加工产业发展,到2020年,种植面积1800万公顷,年产量2450万吨。森林旅游休闲康养产业:构建以森林公园为主体,湿地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沙漠公园、森林人家等相结合的森林旅游休闲体系,大力发展森林康养和养老产业。到2020年,各类林业旅游景区数量达到9000处,森林康养和养老基地500处,森林康养国际合作示范基地5-10个。特色经济林产业:建设杏、山楂、松子、榛子、蓝莓、樱桃、杨梅、花椒、八角、杜仲、辣木、枸杞、金银花等一批特色杂果、木本调料、木本药材基地,推进规模化、产业化、标准化生产,到2020年,种植面积达到667万公顷。林下经济:发展林菌、林药、林禽、林畜等林地立体复合经营,促进林下种植养殖业、采集与景观等资源共享、协调发展,林下种植面积达到1800万公顷。花卉苗木产业:发展种植面积基本稳定、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的花卉苗木产业。建设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90个、重点花卉良种繁育生产示范基地100个、花卉市场58个、物流中心14个,培育产值超亿元的花卉苗木企业100个。竹产业:发展优质、高产、高效竹林,强化竹产业发展重点县建设,加强竹林资源定向培育,大力发展竹子加工产业,提高竹产业集约化经营水平,到2020年,竹产业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。林业生物产业:加强南药、北药以及其他特色生物制药产业发展,建设油料、木质、淀粉等新能源林基地1500万公顷,支持林业纳米材料、聚合复合材料、三维结构纤维板等新型生物质材料研发。沙产业:大力培育沙棘、肉苁蓉等植物资源,延长产业发展链条,发展沙漠森林湿地景观旅游,引导建立一批加工企业和沙产业示范园区,发展沙产业基地100万公顷。林产工业:推进林浆纸一体化、林板一体化建设,延长产业链和价值链,引导人造板、家具、木浆造纸、林化产品等产业集聚发展,培育30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示范产业集群,淘汰落后产能80%以上。林业装备制造业:构建林业机械技术创新和制造体系,加强研发基地建设和示范推广,自主研发智能联合采育机、大型全天候森林防火运兵车等重大装备,培育30-50家能够参与国际分工的专业化生产企业。重点林业产业园区建设:集聚林业资源基地、林产品加工、家具制造、制浆造纸、产品营销、电子商务、金融服务、技术支持以及物流配送等企业,建设50个产值200亿元以上的林业产业示范园区。全国重点林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:建设林产品信息长期跟踪监测网络,对主要林产品产量、库存、流通、消费等经济状况及产业发展形势进行监测、分析、预测与发布。建设林产品品牌公众查询和质量追溯平台。
  九、林业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工程
  强化森林火灾预防、扑救、保障三大体系,开展森林消防队伍、航空消防、大型装备、以水灭火、林火阻隔系统、防火应急道路、林火预警监测、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。完善有害生物监测预警、检疫御灾、防治减灾三大体系,加强重大有害生物以及重点生态区域有害生物防治。加强国有林区林场道路、饮水、供电、棚户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。加强林业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,推进机构队伍稳定化、管理体制顺畅化、站务管理制度化、基础设施现代化、履行职责规范化、服务手段信息化、人才发展科学化、示范效益最大化。开展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和警用装备达标建设。推进林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,系统研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,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,健全林业标准体系,建设林业智库。开展“互联网+”林业建设,构建林业立体感知体系、智慧林业管理体系、智慧林业服务体系。
  工程建设重点。森林防火:在全国装备大型装备队伍90支、风力灭火机械化队伍1834支、以水灭火机械化队伍690支,新建航站13个、升级改造16个,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3.9万公里,完善预警监测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,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营房和实训基地建设。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:在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,新建“断头路”连接道路和桥涵,升级改造现有路况较差道路,新建8960公里,升级改造 2.1万公里,改造桥梁892座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:加强京津冀、三峡库区、秦巴山区、黄山、张家界、武夷山、祁连山等重点区域和松材线虫病、美国白蛾、林业鼠(兔)害、薇甘菊、蛀干性与食叶性等重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、检疫御灾、应急防治,合理布局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库和除害处理场。重点国有林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:区划调整 610个中心林场,改扩建森林经营管护用房166万平方米,新建和改造供水厂271处,硬化局场址道路398万平方米。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及深山远山林区职工搬迁:完成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剩余任务5万户;推进东北、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生活在深山远山地区、周边无乡镇和村屯的职工群众搬迁。国有林区林场装备现代化建设:配备航空护林、无人机、视频监控等现代化装备,推进生态保护、营林生产、巡护监测、园林绿化、林果生产和林业生物质能源等装备设施现代化。林业基层站所建设:强化7000个林业工作站、65个生态定位站、1000个基层林业科技推广站、1000个林木种苗站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。森林公安执法能力建设:新建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、派出所、看守所、拘留所和强制戒毒所2700个,改造执法办案场所3000个,建设全国森林公安数据中心和国家警用物资储备库,配备现代警用设备,建设省、市级森林公安指挥情报中心。林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:开展基础研究、关键技术研发,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推广项目2000项,制修订林业标准1000项;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、局重点实验室50个,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个,国家级林产品质检站31个,科技示范园区10个。“互联网+”林业建设:全力推进“互联网+”政务服务、改革创新、资源监管、生态修复等林业重点领域建设,开展全国林业网上行政审批平台、林权交易综合服务平台、生态红线监测、重大生态工程智能监管决策系统等建设。林业空间基础设施建设:推进林业卫星应用,建设卫星数据和产品管理设施,建立卫星综合实验场和真实性检验站,构建机载平台和机载系统。加强森林、湿地、荒漠及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评估体系建设,综合应用无人机、北斗定位、自动传感、无线传输、人工智能等设施设备。
  第二节 区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
  依托“一圈三区五带”的发展格局,在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基础上,按照主导功能,部署一批区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,将生态建设任务落实到重点区域,突出全面保护、系统修复、科学经营、强化服务,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,中央和地方形成合力,实行区域集中、政策组合、资金整合、重点突出、绩效优先、责任考核,发挥整体效益,使“十三五”的林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更加聚焦、更加明确、更加有针对性。
  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国规划区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00个,按照主导功能分为涵养水源、保持水土、防沙治沙、生物多样性保护、森林质量提升、生态功能提升六大类。 (国家林业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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